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学位管理>>双向选择>>正文

关于开展硕士生导师与2023级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23日 14:52  点击:[]

各位导师及2023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管理规定》和《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以及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2023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根据自己拟研究方向和导师研究方向填报指导教师选择志愿,每位同学填报导师数量不多于三位,每位导师指导学生数量不超过三位。

2.导师需满足“双向选择”基本条件,并根据研究生填报志愿情况进行选择审核。

3.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2日,2023级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登录浙江财经大学MPAcc学院管理系统,在“论文中心-选导”中进行“上传简历-选择导师”;导师登录浙江财经大学MPAcc学院管理系统,在“论文系统-选导审核”界面下选择学生。

4.MPAcc学院统筹确定双向选择结果,2024年1月5日予以公布。

5.经确认公布后,导师对学生进行相关指导工作,指导关系原则上不再调整。

6.若师生在指导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指导关系,需经原指导老师同意且新指导老师愿意接受并报MPAcc学院审批,必要时提交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裁定。

7.导师有权对研究生的毕业、结业、肄业、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和纪律处分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如有正当理由,经MPAcc学院批准,可中止对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MPAcc学院

2023年12月23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