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机制,规范复试组织管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强化复试监督检查,积极稳妥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工作组织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学院党委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发挥好学院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成立监督小组,全面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邓 川
副组长:李文贵
成 员:李宗彦 郭化林 赵 敏 杨忠智 于永生
监督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 虹
成员:陈 炜 王 韵 余景选 傅 颀
2.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复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职责
学院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实施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确保录取工作质量。主要职责如下:
1.复试生源调剂;
2.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3.组织本院的网络远程复试工作;
4.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5.调剂生源网上确认工作;
6.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7.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调剂工作
我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不接收调剂。
五、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实行差额复试。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复试分数线为175分。单科成绩按国家要求。
2.复试平台。我院网络远程复试采用钉钉平台,考生应提前安装相关软件并熟练操作,用研招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请于5月13日12:00前完成。若原报考手机号已不能使用,需向学院申请更换手机号。
3.硬件设备。提前准备好1台电脑(台式机或者笔记本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等。尽可能使用电脑及有线网络进行视频复试,如确有困难的可仅使用智能手机,手机电量需保持充足。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网络条件。
4.环境要求。要求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复试。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全程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关闭移动设置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5.网络测试和预演。学院将在考生正式网络远程复试前开展测试和预演工作,请考生于5月13日15:00前完成复试环境布置,准备好复试要求的设备。学院将于5月14日晚19:00开展网络测试,向考生强调流程和注意事项,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调整,请考生提前登陆钉钉平台,保持手机畅通。
6.资格审查。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审查期间,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含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已开通下载);
(3)学历学籍证明;
① 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 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外校应届生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一份(由教务部门盖章)。
(4)除本校(含东方学院)应届生外,其他考生须提供《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2)。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印章,外校应届本科生的政审表由就读院系加盖印章。
(5)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须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以“准考证号+姓名+手机号(钉钉实名认证的号码)+复试材料提交”命名,文件大小为10M以内,2020年5月13日12:00前上传至钉钉平台(学生操作手册附后,见附件4)。
7.复试前将通过人证识别对考生身份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才能开始复试。
8.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不得有任何标记):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一支黑色签字笔和一张空白A4纸;
9.复试纪律。
(1)复试过程中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距离电脑屏幕1米距离,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东张西望。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戴耳机,不得用头发或其他饰品遮挡耳部。
(2)考生复试过程要注意仪容仪表,保持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
(3)考生复试时须全程出境,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4)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他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复试期间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6)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及时与学院进行联系,如果网络在3分钟能够及时恢复的,面试继续进行,但需要变更复试题目;如果网络超过3分钟不能及时恢复,将该考生重新确定复试时间,并开始下一位考生复试。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原则,在采用多样化方式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并加强诚信评判。
2.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原则,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三)复试内容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语和听力水平。
3.综合能力考查。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为主,综合考查考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
4.思想政治考查。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考查纳入专业综合能力考查环节进行。
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给出复试成绩,并存档备查;每位考生的远程网络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相同。
(四)复试程序
网络远程复试的基本程序如下:
(1)身份验证。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核实考生身份。
(2)随机选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编码抽签确定题号。
(3)英语能力测试。
(4)复试小组进行专业知识提问。
(5)考生回答。
(6)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需单独加试,累计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复试时,由复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7)复试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8)参加复试考官现场独立评分。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3×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
3.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增加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知识水平考核模块,针对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相关内容进行提问,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该项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累计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为100分,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若成绩不合格,则直接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理论考查在复试的综合能力考查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工作流程
1.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及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1
2. 复试抽签安排。学院通过钉钉平台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随机分配并确定复试顺序。执行随机分配时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详细记录,抽签结束后将抽签结果适时告知考生。
3. 如一次复试未招满,学院安排二次复试,并报研究生院。
4.加强复试培训与管理。学院将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教师、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掌握工作规范、招生政策,明确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有效和质量。
六、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类型,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学院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结合综合面试以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单于2020年6月10日前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下沙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楼404办公室,伊老师收,电话0571-86735185。体检单由学院归档备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录取时适度保障一志愿考生利益。
七、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的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对调剂、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5.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电话:0571- 86735185,复试与录取工作申诉电话:0571-87557093,邮箱:kjxy@zufe.edu.cn
八、附则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院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2.复试当天,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钉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向复试秘书发送消息报到后耐心等待。复试秘书会按抽签确定的复试顺序发起视频连线。正常视频连线后,复试秘书会再次进行身份验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考生按照要求,与复试秘书共同进行环境检查。所有检查程序完成后,保持视频的连接状态,等待进入复试环节。
3.特别提示。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如果上级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的新要求执行。本办法由会计学院(MPAcc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会计学院(MPAcc学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2020年会计学院(MPAcc学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
日程安排 |
参加人员 |
5月13日 12:00前 |
考生在钉钉平台进行实名认证,上传资料包(详见资格审查清单) |
所有考生 |
5月13日-15日 |
考生在钉钉平台确认个人信息,签订承诺书 |
所有考生 |
5月14日 19:00开始 |
提前网络测试 |
所有考生 |
5月16日 09:00开始 |
综合面试 |
所有考生 |
说明:因远程网络复试平台系统、网络环境等原因,可能导致考生实际复试时间的延后、提前,学院将对复试进程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并予以谅解。 |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4:钉钉学生端操作:https://shengya.yuque.com/docs/share/8fda0f68-010f-43f5-940b-f2fae626966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