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规定,考生须进行体检,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30日前邮寄至学院,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体检表要求为近三个月内进行的检查项目,必须包含血常规、肝功能和胸片检查。
二、定向就业协议
根据教育部规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正式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均需签订协议(见附件1),请于4月30日前邮寄至学院。
三、录取通知书
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下旬寄出。5月中旬,我校将对拟录取考生开放邮寄地址修改通道,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公告。
邮寄地址: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下沙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楼404办公室
收件人:伊老师
电话:0571-86735185
MPAcc学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