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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及《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完善复试工作机制,规范复试组织管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强化复试监督检查,积极稳妥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学院党委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发挥好学院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成立监督小组,全面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组 长:方军雄
副组长:李文贵 邵毅平
成 员:邓川 厉国威 李宗彦 王会娟
监督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虹
成员:陈炜 刘义安 余景选 吕岩
2.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复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将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职责
学院负责制定本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实施调剂和复试工作,确保录取工作质量。主要职责如下:
1.复试生源调剂;
2.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3.组织本学院的网络远程复试工作;
4.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5.调剂生源网上确认工作;
6.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7.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调剂工作
根据国家分数线及报考考生考试情况,目前我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有较多调剂名额。调剂工作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一)调剂条件
申请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初试总分不低于197分,其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102分,英语(二)不低于51分。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特别提示: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原则上不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士兵计划考生。
五、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实行差额复试。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197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102分,英语(二)不低于51分。
2.复试平台。我校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钉钉平台,考生应提前下载注册钉钉和腾讯会议软件,并熟练操作。考生须用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请于3月23日16:00前完成。若原报考手机号已不能使用,需向学院申请更换手机号。考生收到钉钉邀请信息,及时确认,并保持报名手机号畅通,有问题将通过电话联系。
3.硬件设备。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钉钉),需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二是辅机位(腾讯会议),需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带有摄像头),放于考生侧后方45度,用于监考人员在复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方及周边环境情况。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网络条件。
4.环境要求。要求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考核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考核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复试。提前熟悉考核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考核全程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关闭移动设置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考核的应用程序。
5.网络测试。学院将在考生正式网络远程复试前开展网络测试工作,请考生于3月24日16:00前完成复试环境布置,准备好复试要求的设备。学院将于3月24日晚上18:30开展网络测试,向考生强调流程和注意事项,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调整,请考生提前登陆钉钉平台和腾讯会议,保持手机畅通。
6.资格审查。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审查期间,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含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已开通下载);
(3)学历学籍证明;
①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生须提供《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1),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印章;
(5)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须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以“准考证号+姓名+手机号(钉钉实名认证的号码)+材料提交”命名,文件大小为10M以内,在2023年3月23日16:00前登录钉钉平台,按照学院在钉钉平台上发给考生的提交通知,压缩为zip格式进行钉钉线上提交(钉钉操作手册见附件2)。同时,按要求签订《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7.复试开始前须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实人认证操作,认证通过后才能开始复试。
8.复试安排。正式复试定于2023年3月26日上午9:00开始。
9.考生准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不得有任何标记):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
10.复试纪律。
(1)复试过程中,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距离电脑屏幕1米距离,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东张西望。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戴耳机,不得用头发或其他饰品遮挡耳部。
(2)考生复试过程要注意仪容仪表,保持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
(3)考生复试时须全程出境,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4)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他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复试期间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6)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及时与学院进行联系。如果网络在5分钟内能够及时恢复,面试将继续进行,但需变更复试题目;考生端网络超过5分钟不能及时恢复,重新确定该考生复试时间,并开始下一位考生复试。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原则。在采用多样化方式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并加强诚信评判。
2.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原则。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三)复试内容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能力考查。会计硕士的专业能力考查涵盖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的相关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语和听力水平。
3.综合能力考查。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为主,综合考查考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
4.思想政治理论考查。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查纳入综合能力考查中进行。
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给出复试成绩,并存档备查;每位考生的远程网络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相同。
(四)复试程序
网络远程复试的基本程序如下:
(1)身份验证。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核实考生身份。
(2)随机选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编码抽签确定题号。
(3)英语能力测试。
(4)复试考官进行专业知识提问。
(5)考生回答。
(6)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需单独加试,累计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复试时,由复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7)复试秘书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8)参加复试考官现场独立评分。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40%
3.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增加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知识水平考核模块,针对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相关内容进行提问,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该项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累计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满分为100分,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若成绩不合格,则直接不予录取。
4. 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六)工作流程
1.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及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4,复试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抽签安排。学院通过钉钉平台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随机分配并确定复试顺序。执行随机分配时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详细记录,抽签结束后将抽签结果适时告知考生。
3.如一次复试未招满,学院安排二次复试,并报研究生院。
4.加强复试培训与管理。学院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教师、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掌握工作规范、招生政策,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六、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类型,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浙江财经大学定向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见附件5),并于4月20日前通过EMS快递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下沙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楼404办公室,田老师收,电话0571-86735185。学院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结合综合能力考查情况以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须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单于4月20日前通过EMS快递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下沙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楼404办公室,田老师收,电话0571-86735185。体检单由学院归档备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七、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对调剂、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5.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电话:0571-86735185,复试与录取工作申诉电话:0571-87557092,邮箱:kjxy@zufe.edu.cn
八、其他事项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学院联系。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2.复试当天,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钉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向复试秘书发送消息报到后耐心等待。复试秘书会按抽签确定的复试顺序发起视频连线。正常视频连线后,复试秘书会再次进行身份验证(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考生按照要求,与复试秘书共同进行环境检查。所有检查程序完成后,保持视频的连接状态,等待进入复试环节。
3.特别提示。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如果上级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的新要求执行。本办法由会计学院(MPAcc学院)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MPAcc学院)
2023年3月19日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附件2:钉钉学生端操作:考生操作手册:https://shengya.yuque.com/docs/share/e8cceaa4-d837-405f-8faa-4ca5a32804bc?#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4:2023年会计学院(MPAcc学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附件5:《浙江财经大学定向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附件4:2023年会计学院(MPAcc学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
日程安排 |
参加人员 |
3月23日16:00前 |
考生在钉钉平台进行实人认证,确认个人信息,签订承诺书,上传资料包(详见资格审查清单) |
所有考生 |
3月24日18:30开始 |
提前网络测试 |
所有考生 |
3月26日9:00开始 |
综合面试 |
所有考生 |
说明:因远程网络复试平台系统、网络环境等原因,可能导致考生实际复试时间的延后、提前,学院将对复试进程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并予以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