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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非全日制MPAcc研究生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的通知

2019年05月15日 08:36  点击:[]

2017级非全日制MPAcc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应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学分。

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方式,获得相应学分。


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完成社会实践总结报告的研究生:

1、实习开始前,填写《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计划》,并由实习单位盖章确认。

2、实习结束后,填写《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实习单位社会导师填写意见,实践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确认,交由导师填写意见后交回。

完成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的研究生:

1、填写《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实务工作总结报告》,导师填写意见后交回。


所有材料均需提交1份电子版和1份纸质版材料(纸质版双面打印),并且在2019年10月15日前交回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zx@zufe.edu.cn。

纸质版寄送地址: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楼405办公室,张老师收。

联系电话:0571-86731922


1-1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计划.docx

1-2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doc

1-3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实务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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