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非全日制MPAcc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应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学分。
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方式,获得相应学分。
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完成社会实践总结报告的研究生:
1、实习开始前,填写《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计划》,并由实习单位盖章确认。
2、实习结束后,填写《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实习单位社会导师填写意见,实践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确认,交由导师填写意见后交回。
完成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的研究生:
1、填写《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实务工作总结报告》,导师填写意见后交回。
所有材料均需提交1份电子版和1份纸质版材料(纸质版双面打印),并且在2019年10月15日前交回。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zx@zufe.edu.cn。
纸质版寄送地址: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楼405办公室,张老师收。
联系电话:0571-86731922
1-1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计划.docx
1-2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doc
1-3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实务工作总结.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