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和相关导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修改
请导师认真督促研究生根据论文盲审意见,对答辩论文做一次全面修改,修改结果须经导师认可(答辩申请表需由导师出具意见并签字确认)。
二、答辩准备
1.答辩申请
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①修满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学位课学分和总学分均须修满);
②开题报告合格;
③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认可并通过预答辩;
④学位论文通过重复率检测;
⑤学位论文通过统一组织的“双盲评审”。
2.资格审查与论文提交
11月29日12:00之前,申请参加本次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提交以下材料:
①《答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邮箱),校内导师签字;
②《硕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2份,双面打印,电子版发邮箱),校内导师签字,成绩单请在系统中查看下载;
③《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为纸质版本,答辩通过后邮寄;
④修改并经导师认可的答辩论文(纸质版5份,电子版上传系统,提交答辩申请,提醒导师审核,制作要求详见附件3、4、5)。封面专业标注“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学院标注“会计学院(MPAcc学院)”。论文中学号、姓名及导师姓名隐去;
⑤《讲座记录本》,请先自行检查字数是否符合要求。
⑥学历照,纸质版2寸照2张,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邮箱。
论文命名方式:学号-学生姓名-校内导师姓名-社会导师姓名-论文题目,pdf格式
其余材料命名方式:《答辩申请表》-学号-姓名,《硕士学位申请表》-学号-姓名,doc格式。
注意:
a.《硕士学位申请表》“导师姓名”栏请填写校内导师和社会导师信息,例如:张XX李XX(社会导师)
b.鉴于此前论文答辩的同学存在较多格式问题,请参加本次答辩的同学严格按照培养方案修改论文格式,认真对待答辩环节。
3.答辩宣传
学院将提前两天在校园内以海报形式以及通过相关网站公布答辩信息。
三、论文答辩
1.答辩时间:12月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担任,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协助组织答辩事宜。
3.答辩程序
①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申请人、学位论文题目等并主持会议;
②申请人报告论文,时间一般为5-8分钟;
汇报内容:a.完整、简短、清晰地呈现论文成果,就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成果、创新之处等进行报告,突出论文的亮点;
b.逐条说明盲审意见,并指出答辩论文中如何做了修改,同时对没有修改的问题加以解释。
申请人请于11月30日12:00之前提交答辩ppt,发送至邮箱,命名方式:答辩ppt-组号-学号-姓名-题目。
③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申请人回答提问;
④休会,答辩委员会单独举行内部会议进行评议,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并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2/3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须由主席签字;
⑤复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不公布票数与评分情况);宣布论文答辩会结束。
4.答辩要求和成绩评定
①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答辩前每个委员必须预先审阅论文,作好提问准备。答辩一律以公开方式进行(选题涉密的除外),并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答辩情况和答辩委员会会议,均应有详细纪录。
②论文答辩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含60分)。
③论文未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在对原论文修改补充后,可以再次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答辩结束后,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做出授予学位的建议。
五、文档整理
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将答辩人的答辩申请书、论文评阅书、答辩记录、决议书、表决票、学位申请书等有关材料整理立卷,交由学院分类汇总、存档。
答辩结束后,请研究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再次认真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签字认可后,填写《学位论文导师联系情况记录本》,在12月15日12:00之前向学院提交3本纸质版正式论文,并将论文终稿上传至系统。
纸质版提交地址: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楼404办公室,田老师。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ianmosang@zufe.edu.cn。
MPAcc学院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