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7级非全日制MPAcc研究生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5 阅读次数:

    2017级非全日制MPAcc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应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学分。

    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方式,获得相应学分。


    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完成社会实践总结报告的研究生:

    1、实习开始前,填写《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计划》,并由实习单位盖章确认。

    2、实习结束后,填写《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实习单位社会导师填写意见,实践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确认,交由导师填写意见后交回。

    完成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的研究生:

    1、填写《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实务工作总结报告》,导师填写意见后交回。


    所有材料均需提交1份电子版和1份纸质版材料(纸质版双面打印),并且在2019年10月15日前交回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zx@zufe.edu.cn。

    纸质版寄送地址: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楼405办公室,张老师收。

    联系电话:0571-86731922


    1-1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计划.docx

    1-2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doc

    1-3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实务工作总结.docx

     

     

    联系电话:0571-8673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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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楼40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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