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第四次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2 阅读次数: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和相关导师: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做好预答辩工作,现将2025-2026学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第次预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论文提交截止时间:69日(周14:00

    论文预答辩时间:613日(周08:30

    二、地点

    下沙校区会计学院楼,具体安排届时通知。

    三、参加人员

    2021级、2022级、2023级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

    四、流程

    1.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初稿,填写《学位论文导师联系情况记录本》。6914:00MPAcc学院教务论文系统中[论文中心-论文预答辩申请]环节提交初稿,提交时请采用pdf格式,以论文题目命名。并提醒导师审核,否则无法进入下一步。

    2.预答辩论文审查论文按照盲审格式制作,相关格式请参照《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附件2)。论文中不得出现导师姓名,无需致谢部分。封面专业填写“会计(非全日制)”,学院填写“会计学院(MPAcc学院)”(附件3)。

    3.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阅认可,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导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预答辩。

    4.691400请将以下材料交回:

    1)导师认可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电子版上传系统,纸质版4份)

    2)《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纸质版1份,校内导师签字

    (3)填写《学位论文导师联系情况记录本》(校内导师和社会导师签字确认,备查具体需要填写的表格请参照使用说明。)

    纸质版提交地址: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楼404办公室,刘老师,198262591780571-86735185。以邮寄形式提交纸质版论文的截止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请寄顺丰,其他不予接收包括闪送

    逾期未交回者默认不参加本轮预答辩。

    5.研究生按学位论文答辩的正规程序进行报告及回答问题,预答辩过程中不得提及导师信息。硕士生进行报告的时间一般为20分钟,其中8分钟为陈述时间。

    6.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的选题与综述、内容与结构、创新性、写作规范等是否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要求进行评判,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决票》作出无记名表决结论。2/3及以上委员表决“直接送审或修改后按期参加盲审”视为预答辩通过。

    7.预答辩委员会应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将评议意见填入《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8.硕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同意后,提交“审查论文”进行论文形式审查。

    9.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查重和匿名评审环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MPAcc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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