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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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遴选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院学术精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9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凝练特色学科方向,培育若干学科团队,优化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院的运行机制,助力学科内涵式发展和一流学科建设,现启动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院学术精师遴选工作。

    一、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师德师风高尚。

    2.年龄不限;

    3.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4.业务素质精湛,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系统的学科知识,在本学科领域内获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级课题立项,同时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高水平学术期刊的认定以《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清单》为准。

    5.乐于奉献,有较强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二、遴选说明

    1.本次遴选围绕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院建设以及学科发展相关工作展开,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院下设若干研究方向,每一个研究方向设一位学术精师;

    2.每一位学术精师的任期为两年,经遴选确定的学术精师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规划,并在组建团队的基础上开展科研或研究生培养等相关工作。

    3.学术精师及其团队正式确立后,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院不再设立相应的研究中心。

    4.拟申报学术精师的老师可以选择如下初拟的研究方向之一,也可自行确定与本学科建设相关的其他合适的研究方向。初拟研究方向如下:(1)会计准则与信息披露;(2)机构投资者与企业行为;(3)资本市场中的中介与治理效应;(4)公司治理与企业行为;(5)政府会计和政府审计。

    5.遴选程序包括如下四个环节:(1)拟申报的老师填写自荐表;(2)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核;(3)组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老师汇报工作规划;(4)根据工作规划汇报情况确定人选并予以公示。

    三、聘任安排

    有意向的老师请填写《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院学术精师自荐表》,于9月20日(周二)下午4:00前上交纸质稿至学院科研秘书,同时需上交电子稿至lijiaqi@zufe.edu.cn


    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院

    2022919

     

     

    附件1: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院学术精师自荐表.docx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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